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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添加时间:2008-11-16 原文发表:2008-11-16 人气: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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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国民党(原名罗马化:Kuomintang,简称KMT,亦可直译作英文“Chinese Nationalist Party”)为中华民国之国父孙中山所创建的中国原生政党。其前身依次为兴中会、同盟会、国民党及中华革命党。

长期以来,中国国民党曾一直是中华民国的唯一执政党,并维持至中华民国政府退守台湾后的白色恐怖独裁统治时期。2000年之后,该党成为中华民国的最大在野党,但仍是中华民国最具规模和影响力的主要政党。2008年,中国国民党通过选举重新得到中华民国执政党地位。
 

政治理念

中国国民党的政治主张为:

  • 实践三民主义、复兴民族文化、坚守民主阵容
  • 谋求中华民国的自由、民主与均富

在两岸立场上,总裁蒋中正时期的国民党主张以武力消灭中国共产党,进而光复大陆国土;而蒋经国时期的国民党也是大抵维持早前蒋中正“反攻大陆”的主张。直到李登辉时期,国民党开始逐渐放弃“武力统一”的主张,改以“和平解决”为原则。在连战时期,国民党主张“国共和解、停止对立”。马英九时期的国民党明确表示,在中国大陆实现自由、民主、均富的前提下,可以考虑进行统一。总体来说,国民党的两岸立场比较倾向与中国大陆重新统一,但以“得到台湾人民支持”以及“大陆实现自由民主”为原则。

简史

在中国国民党的传统中,将兴中会至中国国民党的发展历史视为一脉相承,故以兴中会成立的1894年(清光绪20年)作为中国国民党的创党之年。

革命时期至民国创立

  • 1894年(清光绪20年):正值中日甲午战争,孙中山先生赴檀香山号召华侨亲友,创立“兴中会”革命救国组织。
  • 1905年(清光绪31年):兴中会联合华兴会、光复会等几个重要革命团体,于日本东京组成同盟会。
  • 1911年(清光绪37年):革命党人领导的国民革命武昌起义,获中国各省纷纷响应,致中国皇朝清廷逊位,革命成功,中华民国肇建,中国政治制度走向民主共和。
  • 1912年(民国元年)8月:中华民国成立,同盟会成为合法组织,在北京安庆会馆联合数个小型政党组成国民党。袁世凯于同年开始执政后,由于孙中山等人发动二次革命失败,国民党被袁世凯视为非法组织,被迫解散。
  • 1914年(民国3年)7月:另组中华革命党于东京。

中国国民党时期

旧中国国民党中央党部大楼:国民党在1949年迁台后使用此地作为中央党部,2006年6月12日搬迁后转售予长荣集团作为公益用途使用。
  • 1919年(民国8年):中华革命党开始改组为中国国民党。
  • 1924年(民国13年):1月,中国国民党举行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,促成了第一次国共合作的实现,同时宣布党内改组完成,并正式进入中国国民党阶段。
  • 1925年(民国14年)与1926年(民国15年)中国国民党以各种方式两次要求加入共产国际,但都被共产国际拒绝,但其还是承认中国国民党是准共产党。 并将蒋介石列名共产国际中央执行委员会名誉常委,是中国人在共产国际中最高地位。[1]
  • 1928年(民国17年):中国国民党筹训之国民革命军北伐成功,中国自国民革命以来的分裂局势宣告统一,并建立了全国一统的政治法统政权。
  • 1945年(民国34年):中国国民党领导的国民革命军对日抗战胜利(第二次世界大战),继而废除了中国自清朝以来,与世界各国签订之对中国不平等条约,使中国跻身为全球四强之一,并与之创建世界首要的国际组织联合国。
  • 1946年(民国35年):1月10日至1月31日,国民党8人、共产党7人、 民主同盟9人、青年党5人、无党派人士9人等38位代表在重庆召开政治协商会议,通过政府改组案、和平建国纲领案、军事问题案、国民大会案、协定五五宪草的修改原则12项,并决定组织宪草审议委员会;11月15日,在共产党缺席、但国大代表仍超过法定人数的情况下,制宪国民大会在南京召开;12月25日三读通过,于1947年元旦公布,正式颁行《中华民国宪法》。
   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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